为加强学风建设,加大文明和谐示范宿舍的创建力度,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,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,学校自管会、各学院辅导员老师、学院宿管部将定期对学院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状况、校外租房、未归、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睡懒觉等情况进行抽查。
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寝风建设,落实寝风督查,加强寝风教育,特制定并发布《15vip太阳集团官网寝风通报教育条例》文件。
一、寝室内务
(一)内容
被子未叠、床沿挂物、排插上床、蚊帐线挂物、床上物品杂乱
、桌面杂乱、地面卫生较差、寝室有异味、垃圾桶内垃圾超过2/3、桶内有衣物(大扫除日)、空调排风机放置物品、私拉电线。
(二)教育条例
1.表扬通报一次加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2分/人,违纪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项,加分、扣分累积无上限;
2.违纪通报次数累计两次,以第二次通报日期为准,需于2个工作日之内上交3000字《内务通报情况自述》(手写)到计科楼317办公室,由院学生分会宿管部统一转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。(违纪通报次数超过三次者,将被约谈至办公室作深刻检讨)
二、晚熄灯
(一)内容
集团规定:晚熄灯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晚23:30。室内白炽灯、厕所灯和阳台灯,在熄灯时间过后不得再开,校自管会和校宿管部将定时进行晚熄灯情况检查。
(二)教育条例
1.晚熄灯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人,如无法追究至个人,默认寝室长责任;
2.晚熄灯通报者需于1个工作日之内,上交3000字《晚熄灯通报情况自述》(手写)到计科楼317办公室,由院学生分会宿管部统一转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。
3.凡有晚熄灯违纪情况,将影响到个人参与奖助学金、三好优团优干、入党等项目的评选。
4.如有特殊原因导致晚熄灯,需在通报当天写一份纸质证明(需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同意后加盖院章)交至14栋1楼自管会办公室,并将情况反馈于院学生分会宿管部。
三、大功率
(一)内容
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洗衣机、烘干机、甩干机、热得快、冰箱、电磁炉、电锅、热水壶、电热毯、取暖器及电吹具等不安全或者大功率电热用具,其他电器产品(电脑、电吹风等)额定功率不可超过800W。
(二)教育条例
1.一经发现大功率物品,院学生分会宿管部将进行收缴并通报;
2. 大功率违纪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1分/人,扣分累积无上限;
3.大功率违纪通报者,需于1个工作日之内上交3000字检讨(手写)到计科楼317办公室,由院学生分会宿管部统一转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;
4.凡有大功率违纪情况,将影响到个人参与奖助学金、三好优团优干、入党等项目的评选,并视情况给予处分。
四、晚归未归
(一)内容
1.学校现规定:晚归时间为:22:30 未归时间为:23:10。(疫情期间)(时间视情况而定,可能会有变动);
2.校自管会和院宿管部将每晚对学院寝室进行抽查,晚归人员需于23:10之前联系相应查寝人员消除名字,未消名字者视为未归。
(二)教育条例
1.晚归、未归违纪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人,扣分累积无上限;
2.晚归、未归违纪通报者需于1个工作日之内上交3000字《晚归、未归情况自述》(手写)到计科楼317办公室,由院学生分会宿管部统一转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。
五、晚起、非规定时间段在床
(一)内容
集团规定:非节假日期间,周一至周五8:30—12:10和14:30—18:10时间段,学生非特殊原因不得在床。
(二)教育条例
通报一次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人,通报次数超过两次者,将被约谈至办公室作深刻检讨。
六、大扫除日内务抽查
(一)内容
1.学校自2020年11月8日起,将每周日定为寝室大扫除日,院宿管部将于每周日下午对学院寝室大扫除情况进行抽查、评分,并对各班综合评分进行排名;
2.校自管会将于每周日晚上对各学院寝室进行抽查、评分,并对各学院内务综合评分进行排名。
(二)教育条例
1.学院将对内务整洁、评分前3名的寝室进行通报表扬,并加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2分/人;评分低以及未进行大扫除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,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人;
2.大扫除日内务抽查,被校通报者,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0.5分/人,并需于2个工作日之内上交3000字《大扫除内务情况说明》(手写)到计科楼317办公室,由院学生分会宿管部统一转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