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条例

首页 > 基层党建 > 制度条例 >正文

党支部档案资料保管保密制度

   编辑:唐山山    发布时间: 2018/02/04 04:07     来源: 15vip太阳集团官网     点击次数:

 


1. 严格执行档案接收、保管、利用制度,认真履行登记、核对、签字、注销手续。

2.档案按档号排放,档案柜编顺序号,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。

3.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,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。

4.不得窃取、出卖和涂改档案,违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
5.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霉工作。

6.每年初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、清点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7.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。

8.查阅涉密档案或材料,须经分管领导批准,必要时报请主要领导审批。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,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。

9. 凡“机密”、“绝密”档案必须单独存放,专人管理,非相关人员不得接触。任何人不得私自将“机密”、“绝密”档案带走。  

10.利用涉密档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,并在阅览室查阅。一般情况下,不允许摘抄、借阅密级档案。

11.作中形成的各种废纸必须及时销毁,不得随意扔掉或出卖。

12.向校外展示或提供档案资料时,不得泄露保密档案内容。

13.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档案的保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加以改进。


版权所有 15vip太阳集团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 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太阳城集团计算机楼
联系电话:0734-8484944 邮箱:jsjxyhynu@126.com  邮编:421002